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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诉法在法考考试中,直接考察理论的题目数量正在逐步降低,一般情况下,民诉法会和其他部门法结合来考,各位考生在遇到此类型的题目时,一定要更加熟悉考点的设置。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民诉法的易错考点:延期审理、诉讼中止、诉讼终结
情形
事由
法律文书
延期审理
1.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;
2.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;
3.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,调取新的证据,重新鉴定、勘验,或者需要补充调查。
决定
诉讼中止
1.一方当事人死亡,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;
2.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,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;
3.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,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;
4.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,不能参加诉讼的;
5.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,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。
裁定
诉讼终结
1.原告死亡,没有继承人,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。
2.被告死亡,没有遗产,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。
3.涉身份关系案件当事人死亡导致的终结
①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;
②追索赡养费、扶养费、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。
裁定
【易错点】
1.出现不可抗力时,开庭时间可确定,法院决定延期审理;开庭时间不可确定,法院裁定诉讼中止。
2.当事人死亡的处理
(1)起诉前死亡——受理前,法院裁定不予受理;受理后,裁定驳回起诉。
(2)诉讼中死亡。
①一般诉讼中,一方当事人死亡,不确定权利义务继承人的,裁定诉讼中止;
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,诉讼终结。被告死亡,看是否有遗产或义务承担者,有则诉讼继续,无则诉讼终结。
②身份关系案件(离婚、追索三费、解除收养关系),裁定诉讼终结。
【易错题】
1.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,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?(2008/三/40)
A.杨某与赵某损害赔偿一案,杨某在去往法院开庭的路上,突遇车祸,被送至医院急救。法院遂决定中止诉讼
B.毛某与安某专利侵权纠纷一案,法庭审理过程中,发现需要重新进行鉴定,法院裁定延期审理
C.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,审理过程中,甲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,法院裁定诉讼终结
D.丙公司诉丁公司租赁纠纷一案,法院审理中,发现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,而该案又尚未审结,遂裁定诉讼中止
1.【考点】诉讼中特殊情形的处理
【答案】D。解析:判断延期审理、诉讼中止、诉讼终结,先判断法律文书是否正确,延期审理对应的是决定,诉讼中止、诉讼终结对应的是裁定。
A选项中止诉讼应用裁定,错误。
B选项延期审理应用决定,错误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五十条第(三)项,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,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,法院应裁定诉讼中止。C选项中,甲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,属于法人终止,法院应裁定诉讼中止,并非裁定诉讼终结。C项错误,不当选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五十条第(五)项,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,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。D选项符合此项,正确。
故本题选D。
2.甲县法院受理居住在乙县的成某诉居住在甲县的罗某借款纠纷案。诉讼过程中,成某出差归途所乘航班失踪,经全力寻找仍无成某生存的任何信息,主管方宣布机上乘客不可能生还,成妻遂向乙县法院申请宣告成某死亡。对此,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?(2015/三/43)
A.乙县法院应当将宣告死亡案移送至甲县法院审理
B.借款纠纷案与宣告死亡案应当合并审理
C.甲县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
D.甲县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
2.【考点】诉讼中止;诉讼终结;宣告死亡案件的审理
【答案】C。解析:移送管辖是指法院在受理民事案件后,发现自己对案件并无管辖权,依法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。移送的前提是本案没有管辖权。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,“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,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两年,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,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,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,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”。宣告死亡案件由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。本题中,乙县法院为被宣告死亡人的住所地,享有管辖权,不满足移送管辖的条件,不能将宣告死亡案移送至甲县法院审理。A项错误,不当选。
诉的合并的条件是彼此独立的几个诉在主体或客体上具有关联性,诉讼的合并的意义在于提高诉讼效率,防止在相互关联的问题上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。本题中,首先,借款纠纷案件与宣告死亡案件是分属不同法院管辖的案件,其次,两个案件程序不一,借款纠纷属于普通程序,宣告死亡案件属于特别程序,不符合诉的合并的条件,借款纠纷案与宣告死亡案不能合并审理。B项错误,不当选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规定,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中止诉讼:(一)一方当事人死亡,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;(二)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,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;(三)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,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;(四)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,不能参加诉讼的;(五)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,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;(六)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”。本案借款纠纷案的审理需要以宣告死亡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,所以要中止诉讼。C项正确,当选。
#p#分页标题#e#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,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终结诉讼:(一)原告死亡,没有继承人,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;(二)被告死亡,没有遗产,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;(三)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;(四)追索赡养费、扶养费、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”。结合本题案情可知,本案不属于诉讼终结情形,成某还未被宣告死亡,不可能出现诉讼终结的情形。D项错误,不当选。
故本题选C。
3.对张男诉刘女离婚案(两人无子女,刘父已去世),因刘女为无行为能力人,法院准许其母李某以法定代理人身份代其诉讼。2017年7月3日,法院判决二人离婚,并对双方共有财产进行了分割。该判决同日送达双方当事人,李某对解除其女儿与张男的婚姻关系无异议,但对共有财产分割有意见,拟提起上诉。2017年7月10日,刘女身亡。在此情况下,本案将产生哪些法律后果?(2017/三/81)
A.本案诉讼中止,视李某是否就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而确定案件是否终结
B.本案诉讼终结
C.一审判决生效,二人的夫妻关系根据判决解除,李某继承判决分配给刘女的财产
D.一审判决未生效,二人的共有财产应依法分割,张男与李某对刘女的遗产均有继承权
3.【考点】一审程序诉讼终结;判决生效
【答案】BD。解析: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,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,诉讼终结。本案属于离婚案件,在诉讼程序未完结时,刘女(案件一方当事人)死亡,法院应裁定诉讼终结,A项错误,不当选。B项正确,当选。
一审判决上诉时间为15天,即一审原被告收到判决书后15天未上诉,一审判决即生效。本案中,一审当事人于7月3日收到判决书,那么判决书应于7月19日生效,而刘女在7月10日死亡,导致诉讼程序终结,一审判决未生效。《继承法》第十条规定,父母、配偶、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。本案中,张男与刘女无子女,刘父已去世,则张男、李某(刘女母亲)均有权继承刘女遗产。C项错误,不当选。D项正确,当选。
故本题选BD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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